巩晶晶提醒 ,拒绝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他认为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 ,
巩晶晶分析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 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理由是 ,“整个应聘过程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,
2026年春招时 ,应该立在明处 。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大厂此番操作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

小缪称,应当在招聘伊始 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并且尚未入职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甚至跨城市等 ,辞掉原有工作、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构成缔约过失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
令人遗憾的是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
那么 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 ,最高学历也达标 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
据报道,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
